
潮州市社保最新政策在社保缴费标准上有了新的调整,在医疗保险上,2016年将推行新政策,并自2016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潮州市社保最新政策依据是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16年社保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123号)精神,具体调整政策如下:
2016年参加社保费综合费率的单位及人员缴费标准的调整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江门市2016年社会保险政策六大调整茂名社保最新的退休政策及其相关内容梅州市最新社保政策之医疗生育将合并 2016年东莞市最新社保政策介绍梅州市社保缴费标准最新政策
潮州市社保业务应该怎么办理?现在就让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应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如何办理新参保单位(个人)。其中内容包括办理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和其它注意事项,具体详细介绍如下:
新参保单位必须先到社保局保险关系科 (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新参保单位如何在中山市办理社保珠海市首次单位及个人办理社保流程介绍东莞市办理单位社保登记流程详细介绍2016年广州最新办理社保转移指南广东省江门市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详解
潮州社保转移主要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那么实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必须走三个流程,包括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这三个流程完成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广东汕尾市社保关系转移具体操作流程关于佛山市的单位申办社保关系转移业务流程详细说明潮州社保转移流程及注意事项介绍惠州社保关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2016年广州最新办理社保转移指南
社保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当我们发现社保填写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这些重要的信息资料有错误时候,那么必须尽快做出变更,不然以后是领不到社保养老金的。比如,潮州市社保信息变更是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即可。
(1)《潮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没有被单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项);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茂名市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流程及内容介绍广州市社保卡基本信息变更的办理流程江门市社保登记,变更及其注销的业务办理指南汕尾市如何办理好单位社保信息变更的业务惠州市社保单位信息变更指南详情
《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自2003年10月11日起实行,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办法,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这样有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保障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员工(不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缴费单位个人),均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原执行《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方案》(潮府办[1997]10号)和《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通知》(潮府[1994]31号)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央、省属单位除参加省行业统筹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本办法执行。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关于汕尾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条例细则潮州市社保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湛江市特色的社保征缴暂行条例细则茂名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细则及相关规定梅州市社保征缴管理条例细则